2018年7月20日,国家颁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划转社保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由税务部门负责。政策出台又适逢新个税法通过审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普遍担心会导致税减而社保增,企业人力成本大幅增加。养老机构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缴费新规对养老机构影响之深显而易见。
社保缴费新规实质上并非指社会保险缴纳政策发生变化,而是是社会保险的管理和征收部门发生变更,即将职权从原来的社会保险部门转到税务部门。按照方案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开始全面负责社保的管理和征收工作。
1.养老机构的社保缴纳合规压力非常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缴纳的合规应做到:
(1)全员缴纳社保。即用人单位应为所有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保。
(2)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是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而工资总额应当是包括加班工资、年终奖、奖金等内容。
所以,企业社保缴纳完全合规的方式应当是基于工资总额和员工总数进行缴纳。
以往这两项数据都是由企业向社保局主动进行申报,企业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可能有100人报60人,工资总额一年200万实际报150万,社保局一方面确实无法直接掌握到企业的具体数据,一方面也知道完全合规交保的成本压力非常大,在实际执法中相对是比较宽松的状况,基本按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征收。据《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数据,企业缴纳社保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只有27.05%。言外之意,超七成企业缴纳社保不合规。
税务部门的征收能力明显强于社保部门,2016年全国基本每个地方都上线了金三系统,税务部门对企业给一名员工发了多少钱,企业给员工报的个税基数在系统中均可获知。换言之,税务部门实际上完全能够掌握企业的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数据,对税务部门而言,一旦由其负责社保的管理和征收,势必要严格规范社保缴费工作,否则其掌握有详细的税务数据而不按数据进行征收将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行为,甚至是一种渎职行为。
2.养老机构人力成本增加。
合规缴费带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缴费基数的大幅上升,企业在社保缴纳上的成本预计将增加将近百分之三十。餐饮火锅龙头海底捞在其IPO招股书中披露,海底捞补缴了过去三年的五险一金合计人民币8800多万元,可见国内餐饮行业社保缴纳合规存在严重问题。就养老行业而言,虽缺少有关上市公司数据,但基于实践中了解,有些机构甚至没有为护理员缴纳社保,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社保的养老机构恐怕在业界也是屈指可数。
但政府也意识到社保缴纳新规可能对中小企业造成的巨大冲击,总理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后社保费率降低等问题,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
对于企业而言,虽然总理要求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但基于缴费基数的大幅提升,除非社保费率有较为实质性的降低,否则企业仍需要面临人力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压力。
1.措施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即根据实际的员工人数和实际工资总额进行社保缴纳。该种办法风险最小但成本较高,对一些小型机构而言,如果不能从管理或收费上控制成本,完全合规缴纳甚至会导致机构根本无利润可言。但对于有志于将来上市的大型或连锁养老机构而言,合规是硬性的指标要求。
2.措施二:劳务外包或聘用一定比例的退休人员。实践中,较多养老机构选择将护理服务整体外包给专业的护理机构,以此实现劳动用工成本和风险的转移。暂且不论服务外包对机构发展的影响,在社保缴纳新规的背景下,承包机构的劳动成本也必然相应提高,外包费用势必也随之上涨。总而言之,依靠劳务外包来解决新规带来的成本上升可能不是一个有效途径。聘用退休人员确实可以节约社保开支,但同样有着其他的用工风险。
3.措施三:筹划适当的用工模式。现在一些人力密集型行业,如物流公司、房产中介在做的内部合伙人计划,某个部门或团队的员工、门店员工一起去注册一个小微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企业支付服务费给上述员工注册的企业,将双方之间的关系从原有的雇佣关系变成承包、合作合伙关系。但是这种做法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操作,更要考虑员工是否愿意接受。养老机构也可以考虑通过将老年人的某一项护理服务,如房间卫生清扫、打开水等承包给某个护理员,或者将某位老年人的护理服务全部承包给某个护理员,向护理员支付承包费,而非按月支付工资,实现将劳动关系转化为经济合作关系,进而节约社保费用的支出。
总而言之,社保缴纳新规大概率会导致养老机构用工成本的上升,机构可在具体政策实施方案出台后,聘请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对企业的用工模式和薪酬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以保证企业在新规出台后继续稳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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